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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房产中介是怎么凭空诈骗购房者1200万房款的
永兴房产网 www.880735.com 更新:2013-07-27  来源:扬子晚报

看中介怎么一步步玩“空手道”

(一方面可以更好地理解案情,另一方面在卖房时也可以此为鉴)

1 房主将卖房信息挂到网上,被中介瞄上

2 接到中介来电:有人看中了房子(骗局由此开始)

3 进店后,买方没到场,中介出面,称买方已委托全权代理(有时也会由店员冒充买家演双簧)

4 经讨价还价,双方成交,签订居间合同

5 中介提出可先把房子过户给中介,由中介全权代理过户手续(这是骗局关键的一步)

6 房主拿到中介的首付款后,交出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

7 多次催款未果,一查才发现房子早已过户给别人

8 再找房产中介,对方已经人去楼空(后悔不已)

■最后特别提醒:房主在卖房屋时,不要怕手续繁琐,轻易不要向中介办理全权委托手续,更不能随便就交出房产证和土地证,因为一旦如此,自己就丧失了主动权和控制权,房产中介背地里怎么操作都不清楚,最后则会落得“房财两空”。

大学毕业后的索中林放弃了电信局的“铁饭碗”,来到常州创办了聚丰房产中介公司,短短10年间演绎了一个创富神话,最辉煌时一天之间开了10家门店,房产平均成交量坐上常州市老大的位置。然而,2011年楼市不景气导致资金链断裂,拥有40多家门店的聚丰房产不得不关闭。随着聚丰房产的倒闭,索中林大玩“空手道”,诈骗20名购房者1200多万购房款的惊人黑幕这才浮出水面。昨日,常州钟楼区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诈骗罪,两罪并罚判处索中林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通讯员 钟检轩 刘建军 袁煜 扬子晚报记者 于英杰

细读这起案子,可以学到更多

A 他怎么也没想到,100多万的房子到手才20多万,

原来委托中介卖房,哪知中介倒手后私吞了房款

赵某是淮安人,在常州打拼15年,攒钱买了一套140多平方米的房子。2011年11月,因手头吃紧,他将卖房信息挂到网上,开价125万。不到一个月,一自称聚丰房产董事长索中林的男子来电,说有人看中了赵某的房子,可来店里洽谈。喜出望外的赵某立即和妻子赶到聚丰房产的一家门店。进门看到墙上挂满了“江苏省房地产经纪优秀企业”、“常州市十佳杰出青年”等荣誉,赵某很放心。

当天,买方没到场,索中林出面接待,称买方已看过房子,委托聚丰房产全权代理。经讨价还价后,双方以117万成交,签订的居间合同中约定:定金2万元,支付首付款28万元后即办理过户手续,余下87万元再办理贷款手续,2012年3月3日前结清。

当时为了抑制过高的房价,各大银行紧缩银根,控制房贷规模。索中林建议,二手房贷款程序慢,可以先把房子过户给中介,再由中介办理抵押贷款手续。如果贷款办不下来,合同上再约定,余款87万元由聚丰房产代为垫付。赵某答应了。

不久,索中林提出,二手房买卖手续繁琐,不妨由他全权代理所有手续,免得赵先生跑腿。赵某听从了这一安排,在公证处做了公证,委托聚丰房产全权代理过户手续。

公证后,赵某拿到首付款,交出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直到临近2012年春节,87万元尾款还没动静,赵某几次催索中林,索中林称,银行马上就放贷了,等等。去年初,他开了一张工行10万元的现金支票交给赵某。赵某一查发现竟是空头支票。

过了3月3日的尾款最后到账期限,赵某两手空空,心知大事不妙,赶紧跑到房地产交易市场查询,发现自己的房子早在办理委托公证当天就以95万的价格过户给了一名姓丁的女士。赵某按登记的电话找到丁女士,对方却称房款早就和索中林结清了!

聚丰房产说银行还没放贷,买主称房款已结清!赵某火速赶到聚丰房产,发现索中林踪影全无,电话也不接。赵某当即报警。

B 上当受骗的岂止一个,房产中介“空手道”玩得很娴熟

骗来20套房子,其中17套过户给了债权人

从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中可以发现,赵某的被骗,只是那段时间栽进聚丰房产诈骗陷阱中的一个。2011年12月18日,朱小姐在聚丰房产工作人员陪同下,来到曾先生家看了房子。从外表看,朱小姐并不像是有购买能力的人,不过诚意却不小,她边挑房子毛病,中介边帮着还价,很快双方敲定97万元成交。曾先生随后办理了和赵某类似的全权委托公证。

去年1月6日,曾先生拿到27.7万元定金和首付款,尾款的最后支付期限约定为当年3月10日。但到期后,朱小姐并没支付尾款。经反复催要,聚丰房产送来一张5万元的承兑汇票。64.3万元房款始终未付。而事后曾先生才知道,他的房子早就在办理全权委托公正当天就过户给了一个姓潘的男子,对方称已结清106万的房款。原来,伪装成买主的朱小姐竟是聚丰房产的工作人员,幕后操纵者还是老板索中林。

如出一辙的诈骗引起警方重视。去年3月20日晨,索中林在常州一家宾馆被抓获。

经检察机关查明,从2011年9月至2012年2月,索中林诱骗20名市民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在房主仅收到部分房款的情况下,将房屋过户给他人。随后又不依据合同约定履行,非法占有房屋买卖余款,造成20名房主损失共计1216.7万元,已涉嫌合同诈骗罪;骗来的20套房子有17套被索中林过户给了他的6名债权人,用于折抵近千万的个人债务。

此外,从2012年2月底至3月上旬,索中林还以帮助销售翡翠玉器为由,在仅支付39.775万元的情况下,从孙某、刘某处骗得戒指、手镯等翡翠玉器共计72件。在仅支付10万元的情况下,从杨某处骗得戒指、手链等珠宝玉器共计9件;合计涉案金额逾215.7万元,已涉嫌诈骗罪。

今年初,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以这两项罪名对索中林提起公诉。

C 利用房源套现投资,然后再扩张,这是“行业惯例”,结果

演绎过创富神话,但资金链断裂走上诈骗之路

无论检察官还是法官,都曾疑惑过,一个房产中介老板怎么会欠下近千万的债务?颇有头脑的索中林怎么会走上犯罪之路?无论是房管局、行业协会,还是同行、员工,都为索中林感到惋惜。“如果不是诈骗,他在常州房产中介市场上会是一个领军人物。”有人断言。

事实上,此案爆发之前,30多岁的索中林以一个年轻创业者的身份,演绎的创富神话一直在当地业内流传。据了解,1999年索中林从扬州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无锡宜兴电信局,但他并未贪恋这个“铁饭碗”,在看到房地产市场的美好前景之后,放弃了优厚的待遇,来到常州发展,并于2003年创建了聚丰房产。

2011年,聚丰房产进入快速发展期,20家门店在短时间内陆续开张;最高峰时,一天内开了10家门店,聚丰房产的平均成交量跃居常州老大——这是他接受当地一家媒体采访时谈到的辉煌时刻。

常州市房地产业界人士说,为了扩大市场,一些房产中介公司会利用手上的房源套现,再度投资,用赚取的差价进行再扩张。具体的操作模式往往是中介公司仅支付首付款,就以公司的名义把房子买下,或先是与卖房人达成协议,将房子先过户到中介公司员工的名下,再将房子拿到银行去抵押贷款。贷到款以后,立即去放高利贷。收回来的钱,用于支付卖房人房款、店面扩张等。

索中林就是利用这种“行业惯例”,在2006年涉足金融投资行业,2008年成立江苏聚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然而,2011年开始楼市不景气,索中林放出去的高利贷一时收不回,他只好借债维系,直到资金链断裂,不得已走上了骗钱填“窟窿”的歪路。

据悉,目前10多名受害人的房产、财物已被追回,剩余的被骗房产也在全力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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