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永兴房产网 > 湖南永兴 > 永兴楼市 > 正文
永兴县农村户籍人口购买城区商品住房财政补贴办法
永兴房产网 www.880735.com 更新:2016-12-29  来源:永兴县政府网

永兴县农村户籍人口购买城区商品住房财政补贴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房地产去库存的战略决策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激发农村人口购房创业的积极性,繁荣我县整体经济,进一步推进城镇化进程,根据《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16〕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对象及范围

(一)2016年7月2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以县房产局房地产系统网签合同时间为准)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并在县房产局网签备案的具有本县农村户籍(历史户口类型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个人。

(二)补贴对象网签备案信息在2016年7月21日后进行变更的,不得享受补贴。

(三)购房对象购买国有出让地上的各类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社会保障房等已享受政府补贴的,不适用此办法。

二、补贴条件

(一)购房对象以户为单位,一户限购一套商品住房(二手房除外),多购不补。

(二)所购楼盘为国有出让地,开发商具有房产开发资质,并在2016年7月21日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补贴对象取得了足额房产契税税票和销售不动产发票。

(四)补贴对象所购商品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才能享受补贴。

三、补贴标准

购买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每平方米补贴200元,一套住房最高补贴不超过20000元(含20000元)。

四、资料核定程序

(一)具备条件的个人将相关资料(附件1)交房产开发商并具实填写《永兴县农村人口购买城区新建商品住房财政补贴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补贴申请表》)。

(二)开发商安排专人每季度按要求整理汇总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房者资料,交县房产局。

(三)县房产局进行购房合同真实性审查、备案时间认定、住房面积核实、购房者提供的首付款银行进账单确认(无银行进账单的不予受理)、开发商资质认定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查,审定是否属于单户购买的首套商品住房。

(四)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进行农村历史户口类型的认定,同时加盖户藉专用章。

(五)县地税、国税部门对购房人提供的房产契税票据、销售不动产票据真实性及是否足额缴纳税收情况进行审核。

(六)县住建局进行楼盘位置的审核。

(七)县国土资源局对土地出让合同真实性进行审查。

(八)县财政局复核相关资料,建立补贴台账,办理补贴发放手续。

(八)上一部门审查完毕后将资料送县房产部门,由其交下一部门进行审查,并办理资料交接手续,每个部门审查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五、补贴发放方式

(一)购房补贴按季度发放,经核定符合条件的,由县财政部门通过“惠民补贴一卡通”直接发放到购房者手中。

(二)购房补贴政策有效时间暂定2016年7月2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六、资金筹集

(一)整合涉及农民建房的项目资金。

(二)从房地产行业产生的税费中安排一部分。

(三)从土地出让纯收益中提取一部分。

七、监督管理

(一)补贴对象获取购房补贴后在办理产权证前发生退房、转让、变更购房人信息等行为的,取消购房补贴,收回补帖款。县房产部门要及时与开发商核对信息并报财政部门备案,退回补贴款由开发商统一代扣上缴县财政。

(二)各有关部门要分工合作,严格按文件要求核实资料,不得推诿扯皮。因工作不力或资料核实把关不严,导致购房人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将严格问责。

(三)开发商、购房人要严格按文件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如实申报,互相串通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县房产部门应加强宣传,确保让每个符合条件的购房户都能享受到政府的惠民政策。要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按要求进行公示。

八、其它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我县有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办法由县财政局商有关部门解释。

附件:

1.购房人办理补贴资料清单

2.永兴县去库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财政补贴申请表

3.永兴县农村户籍人口购买城区商品住房财政补贴发放单

4.补贴资料交接单

附件1

办理购房补贴资料清单

购房人、开发商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查验,并提供复印件3份。

1、购房人:身份证、户口簿、购房合同、足额房产契税税票、足额销售不动产税发票、“一卡通”补贴发放折子、首付款银行进帐单。

2、开发商:房产开发资质证书、土地出让合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楼盘规划图、购房备案表。

附件2

永兴县去库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财政补贴
申 请 表

一、购房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银行名称

账号

二、新购商品住房基本情况

项目

名称

开发商

法人

代表

联系

电话

项目

地址

楼栋号

面积(㎡)

申请补贴金额(元)

三、部门审查意见

县公安局

购房人原始户籍是否为农村人口: 是() 否()

核实人(签字):               公章:

购房人合同是否备案:是() 否()

备案时间:    年    月    日

购房合同是否真实:是()  否()                                       首付款银行进账单是否真实: 是()  否()

开发商是否具有开发资质:  是() 否()

是否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 否()

发证时间:  年   月   日

是否属于单户购买的首套商品住房:是()否()

核实人(签字):                 公章:

县国税局

购房人是否已足额开具销售不动产税发票:是() 否()

核实人(签字):               公章:

县地税局

购房人是已否足额开具房产契税发票: 是() 否()

核实人(签字):          公章:

县住建局

楼盘位置是否在县城区规划区内:是() 否()

核实人(签字):               公章:

县国土资源局

该项目是否为出让地:是() 否()

土地出让合同编号:                                                        分证编号:

核实人(签字):                          公章:

县财政局

核定补贴金    额

人民币(大写)                                     (¥:                 )

公章

附件3

永兴县农村户籍人口购买城区商品住房
财政补贴发放通知单

    乡镇    村    ,身份证号:    ,经审核,你在    楼盘购买的  区  栋  房,建筑面积  ㎡,符合《永兴县农村户籍人口购买城区商品住房财政补贴办法》规定的补贴条件,补贴面积  ㎡,补贴金额人民币(大写)        (¥:    )。补贴金额按程序拨入你在《补贴申请表》中提供的“一卡通”账号内,请注意查收。

  永兴县财政局

  年  月  日

附件4

农村户籍人口购买城区商品住房补贴资料交接单
(存根联)

  今收到    单位    交来农村户籍人口购买城区商品住房补贴申请资料  份,已经我部审核确认,现移交给你时进行下一步审核。

  移交单位:        移交人:

  年  月  日

  接交单位:        接交人:

  年  月  日

农村户籍人口购买城区商品住房补贴资料交接单
(收讫联)

  今收到    单位    交来农村户籍人口购买城区商品住房补贴申请资料  份,已经我部审核确认,现移交给你时进行下一步审核。

  移交单位:        移交人:

  年  月  日

  接交单位:        接交人:

  年  月  日

附件表:

相关文章

永兴房产网|网站域名:www.880735.com|永兴房地产新闻门户网

永兴楼盘二手房信息平台,按Ctrl+D快速收藏本站,请记住网址并发给永兴老乡分享哦!

永兴房产网 - 永兴新闻房产楼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