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教师辞职后,养老保险和医保怎么做,到退休年龄可正常领取退休金?
我是1998年开始当教师的,现在想辞职,请问:1、辞职后,养老保险和医保要怎么做,到退休年龄可正常领取养老金和享受医保?2、到时领取养老金与事业编教师正常退休的养老金会有什么区别?3、到时享受的医保与事业编教师正常退休的医保会有什么区别?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教师辞职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问题回复:
一、关于养老保险问题
教师辞职后,就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故不能再按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接续养老保险和办理退休手续,只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保险待遇。目前针对机关事业单位辞职人员的养老关系转移到企业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接续问题,暂时还没有相应政策,养老保险关系只能暂存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站,待相关文件出台后按文件规定办理。
辞职后,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以下两种养老保险中的一种。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如果辞职后到企业单位上班,应与企业职工一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上年省平工资,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缴费期限从办理企业养老保险时重新计算。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可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
如果辞职后未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也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20%,缴费年限、退休年龄等其他相关政策同上。
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到达退休年龄时,如果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续保到满15年再办理退休手续,也可以不续保,直接转移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应待遇。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4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享受待遇的年龄男女均为60周岁。
由于养老保险各子险种政策设置有较大差异,因此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也会有所不同,存在一些差异。同时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式操作文件尚未出台,因此难以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三种情况的退休待遇进行准确比较。
二、关于医保问题
辞职后,如在企业就业的可与企业职工一起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月缴纳医疗保险费。不在企业就业的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或按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按年缴纳医疗保险费。不论按哪种方式续保,中间不能间断。
如按灵活就业人员续保的,须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30天内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以后在每年4月15日至5月30日前,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互助费,逾期从7月1日起停保,续保时除补缴本金外,还要加收应缴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自补缴之日起240天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360天后享受大病互助待遇。停保期间和等待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统筹基金和大病互助均不予支付。
如按城镇居民续保的,需每年在9月1日至11月30日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者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办理下一年度参保手续并缴费,一年一缴一保。过期不缴费,中途不接受参保,下一年度不能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如有疑惑可直接前来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咨询电话:0735-5537633。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