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一篇《郴州一财政局长利用举办女儿升学宴收受礼金名单曝光》的帖子在有关网站曝光后,永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唐金麟借女儿升学举办酒宴收受礼金一事进行了调查。
经查,2005年8月,唐金麟在任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非税局局长期间,为庆贺女儿考取大学举办了升学酒宴。酒宴前,他只口头或电话通知了部分亲朋好友,并没有向县内单位和个人发送请贴;酒宴当天部分单位和个人闻讯赶来贺喜。共办酒席20桌,收到礼金181笔计74336元,其中,收到县残联等7个单位的7笔礼金共计6400元,已在酒宴后如数退还,实收礼金174笔计67936元。经查,在实收的67936元礼金中,属亲朋好友、同事老乡等正常人情往来的有158笔计54836元。
虽然唐金麟在酒宴前按有关规定向县纪委进行了书面报告,但是他还是收受了其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及其与行政职权有关系的个人礼金16笔计12700元,其行为已构成违纪。
为了严肃党纪,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3月29日,永兴县委研究决定给予唐金麟党内警告、没收其违规收取的12700元礼金及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的处理,并对送礼的7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同时,该县县委还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教育和管理,加大对违反廉洁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