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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香梅乡村医生医死人 双方调解赔款3万5
永兴房产网 www.880735.com 更新:2011-04-08  来源:郴州日报

经调解,赔款3.5万元

日前,因医疗事故纠纷,永兴香梅乡小田村乡村医生曹某补偿死者家属医疗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3.5万元,经当地司法所调处,一场很可能激化的矛盾得到了妥善化解。

3月18日下午4时,永兴县香梅乡小田村李某的妻子许某突感身体不适,并发着高烧,李某立即打电话要本村乡村医生曹某到自己家给妻子治疗。曹某赶到李某家后,简单地询问了许某的症状,未做进一步检查,就直接给许某进行治疗,共开了4瓶药水打点滴。

打完点滴后,曹某即回家,未对许某作进一步观察。当晚8时,许某自感小便胀却尿不出,曹某要李某到医院拿导尿管,他可以帮忙接通。但李某见妻子越来越难受,决定送妻子到县城就诊。当晚10时,许某被送至县人民医院时,病情已经恶化,虽经医生尽力抢救,仍于当晚因抢救无效而死亡。医院初步诊断,死亡原因为“急性功能衰竭”。

事件发生后,死者家属认为这是一起医疗事故,乡村医生曹某未尽到认真诊断病情的义务,延误了患者的抢救时机,导致许某死亡,要求曹某赔偿30万元,并纠集多人到曹某家闹事;曹某则认为许某是因自身疾病死亡,自己作为乡村医生,条件有限,已尽到治疗职责,没有过错,不应赔偿,双方因此产生纠纷。香梅司法所接报后,立即与县卫生局取得联系,安排人员调解处理。经过几天艰难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并履行到位。

通讯员 李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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