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依照国家法律编制,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严格落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保障新增用地不突破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
(二)保发展原则。积极主动服务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局,统筹安排园区工业及基础设施用地。
(三)结合实际原则。结合产业园区具体规划,按冶炼企业整合升级的要求,科学安排企业用地。
二、具体要求
(一)《指导计划》是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供应安排的重要依据,在园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原则上应符合《指导计划》,与空间利用相关的其它各项计划应与《指导计划》相协调。
(二)《指导计划》实施坚持重大基础设施优先原则,重点产业优先发展原则,新增供应与存量挖潜并举原则,节约用地原则。
(三)按照集放、节约、高效利用的原则,实行连片整体开发,提高企业入园门槛。园区内以工业用地为主,基础设施及其功能性配套设施用地为辅。
(四)立足园区发展需要,坚持高起点规划,加大用地报批力度,扩大用地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