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控制永兴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湖南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之规定,结合我县2015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学位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事宜再次作出如下规定:
一、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只接受年满6周岁以上儿童入学,即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以户口本登记或身份证时问为准)。未满6周岁的一律不予接受报名。
二、民办学校可根据本校学位情况适当放宽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
三、若城区公办小学招收200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一年级新生,县教育局一律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并对该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敬请各位家长予以理解和支持。
永兴县教育局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