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永兴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县政府行政决策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切实提高政府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永兴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4年9月19日(星期五)下午3时开始,时间半天。
二、听证会地点:永兴县政府3楼会议室
三、听证主要内容: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设置是否适当;
(二)公共租赁住房退出管理的规定是否适当;
(三)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的规定是否适当;
(四)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是否适当;
(五)公共租赁住房户型面积的控制是否适当;
(六)送审稿其他规定的修改建议、意见。
四、报名办法:
本县公民(含有固定职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有关单位即日起都可以通过书面申请、传真等方式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18:00时(节假日除外)。报名时请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其他组织机构复印件,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请注明。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报名的公民和单位应同时提供不多于400字的书面材料。参加听证会的代表人数拟定为20名,报名人数超过20名的,将根据报名情况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参加听证会人员。凡要求参加旁听的,均欢迎参加。《永兴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可以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yxx.gov.cn)下载。
五、听证会举办机构:永兴县房产管理局
六、报名地点:县住房保障中心(县卫生监督所3楼)
联 系 人: 刘外军 李燕
联系电话: 0735-5526235
特此公告
永兴县房产管理局
2014年8月25日
附件5
听 证 会 须 知
1、听证会申请人经审核通过后获得参加听证资格、并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邀请函》及相关材料。
2、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永兴县实际情况,对永兴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主要承办单位发言控制在15分钟以内,其他听证代表发言控制在5分钟以内。
4、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听,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或未经主持人许可中途退场的,均视为放弃听证。
5、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请各位将手机关闭或调成静音状态,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未经许可不得录音、摄像。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6、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附件6
听证会需记录的事项
1、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2、听证事项的说明;
3、听证会代表的意见陈述;
4、听证事项的意见分歧;
5、对听证会意见的处理建议。
附件7:永兴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听证会报名表
姓 名 |
性 别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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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业 |
文化程度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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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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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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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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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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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附件8:永兴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听证会
书面意见表
姓 名 |
性 别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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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业 |
文化程度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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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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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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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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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
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