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华钢化门窗制品有限公司公共租赁住房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华钢化门窗制品有限公司公共租赁住房工程已由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招核【2015】9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以自筹为主,国家给予适当补助。招标人为永兴县正华钢化门窗制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正华钢化门窗制品有限公司公共租赁住房工程;
2.2 建设地点:永兴县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内;
2.3 建设规模:约630.9257万元,建筑面积约4782.68平方米;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80号《房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建设公租房90套,建筑面积约4782.68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潜在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3〕8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无在建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到招标人处预交信誉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信誉保证金分别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的方式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若投标人以现金方式提交信誉保证金无效。
户名:永兴县正华钢化门窗制品有限公司
账号:7350 2240 0000 0000 138
开户行:永兴县沪农商村镇银行
6.2投标人须凭招标人开具的信誉保证金收款收据证明到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受理。招标文件400元/份,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15年11月02日~2015年11月06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15时00分,地点为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原件或复印件),经核对无误后方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yxx.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兴县招标投标管理局。电话:0735—5998937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兴县正华钢化门窗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永兴县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内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18736435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体育路5号(建筑研究设计院4楼)
项目组成员:邹群 李彬
人员证号:湘建招专证字4337
电 话:13762565991
传 真:0735-2336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