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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小康人均住房面积 真相数据有21.12平方米?
永兴房产网 www.880735.com 更新:2016-03-03  来源:腾讯房产

每年一次的全国两会就要召开了。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今年全国两会的份量显得格外的厚重。

从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小康社会的提出,到十三五最后五年的冲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经开始进入最后的攻坚克难阶段,一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也日趋突出。尤其是过去十多年来一直被回避的中国城镇居民住房的问题,更是到了必须非解决不可之时。

在中国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上,究竟老百姓的现实状况和全面小康社会的要求有多远?在十三五的发展中,要实现市民的住房小康,究竟还有多少艰巨的任务必须完成?这些问题不厘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是一句空话。

阳光“照不到的角落”

这些年,尽管经济和人民生活有了明显的发展和改善,但有一个十分重要的民生领域,似乎成了发展的阳光“照不到的角落”,这就是大中城市“新市民”和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不仅公众对此民怨甚大但又无可奈何,就连各地的“父母官”和政府主管部门,似乎对此也司空见惯到可以置之不理的地步。在这些年一波又一波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政绩造势中,“住房小康”不仅成了被遗忘的角落,甚至还成了某些上层刻意禁忌的话题。

看过反映市民住房话题的老电影《七十二家房客》的,一定会对电影反映的解放前城市老百姓居住的困境印象极深。但在进入21世纪之后的今天,在中国的一些大中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新市民和低收入人群的住房矛盾,甚至比起当年有过之而无不及。

对这些新市民和低收入群体来说,蚁族、蜗居和群租似乎成了他们居住的符号。这些最直接反映市民的住房矛盾的社会现象,不仅“代表性强”,而且新闻也多。把它和住房小康的目标进行对比,会使人更加尖锐的感觉新市民在住房方面,和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的差距究竟有多远。

2014年6月的中国青年报曾经报道过这样一条新闻:某位来自哈尔滨的女孩和她的29位室友,群租了一套约140平方米的三室一厅的住房(相当于人均4.7平方米)。就是这样的群租,每月的房租还要900元(这也是她所能负担的极限)。每月4000多元的工资,扣除房租和吃饭打车钱,所剩无几。据说就这样的状况,也比她刚来北京时好多了。那时的她,和17个人一起挤在一间既没有暖气也没有热水40平方米的地下室;

为了解决最基本的居住生存,众多的新市民和城市低收入者“上天入地”谋所居。在不少地方,出现了比群租更悲惨、只能在城市地下室偷生的“鼠族”一群。他们或是蜗居于小区的地下室,或是栖身城市人防工程。

这里对中国大中城市新市民和弱势群体“住有所居”百态挂一漏万的举例和描述,不仅是为了让人们更深刻的反思当今低劣的住房政策的巨大缺陷,更是期望决策者和各地“父母官”能清醒的认知当今中国大中城市的住房问题及所引发的社会矛盾,已经“病入膏肓”到何种地步。再不进行彻底的住房供应模式改革,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只有走向末途。

小康不小康,主要看住房

面对中国城市新市民和弱势群体惨不忍睹的“住有所居”状况,不少人会问:为什么改革开放发展了近40年,大中城市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反而愈演愈烈?为什么提出全面小康二三十年后,全民的住房小康还一直停滞不前甚至出现“蚁族、鼠族、柜族和洞族”等不堪的局面?难道住房小康,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中真的无足轻重?

其实,早在1979年底邓小平会见时任日本首相大平正芳、在回答“中国的现代化蓝图究竟是如何构想”时,第一次提出的小康概念就是“小康之家”。

邓小平把住房小康列为仅次于解决温饱问题的第二大项小康目标,也是当时社会的共识所致。在八九十年代我国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后,住房问题就成为第一突出的社会问题,上上下下都把解决住房问题作为实现小康的重中之重。当时的建设部部长侯捷就曾说过一句影响广泛的“经典名言”:“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

为此,早在1991年国家统计局在会同其他12个部委共同制定的小康社会16项基本经济生活指标中,就专门制定了“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12平方米(大约为16平米建筑面积)住房小康指标。不过,有关住房小康标准最权威的解释,还是2004年建设部(现住建部)官方正式公布的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居住目标。它包括住宅数量、质量与品质、配套设施、环境与服务和消费支出等5个方面21项指标。其中最重要的指标包括:第一,城镇人均居住建筑面积35平方米。每套住宅平均 面积在100~120平方米左右;第二,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大于20平米,保障面达到98%;第三,农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0平方米,平均每套住宅占地面积达到140平方米;第四,城镇住宅成套率达到95%。其他指标包括城镇先进住宅节能发展超过80%、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平方米和居住消费支出比例达到25%等。

住房小康不仅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体系中占有最为重要的位置之一,没有住房小康,全面小康社会就似缺少基石的海市蜃楼,而且在现实社会中,尤其是在高房价的大环境下,是否拥有自己的住房,更是成了不同家庭财富多寡的决定性力量。据测算,在中国的大中城市中,住房已占到普通家庭总资产三分之二甚至是四分之三。在这样的情况下,城市居民的住房小康,更是成了实现全面小康中占据绝对多数的决定性力量。这不仅由于住房小康在全面小康中权重最大、含金量最高,而且也绝对属于其他任何全面小康社会的指标不可替代的最重要选项。毫不夸张的说,在当今的时代,“小康不小康,主要看住房”; 实现不了全民的住房小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是一句假话和空话。

清算全民住房小康历史欠账

尽管住房小康在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权重最大、含金量最高,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决定性力量,但在各级政府的治国理政中,实现住房小康似乎早已抛到了九霄云外。与此相关的“让老百姓买得起房、住得好房”类似的政府行政作为也多年“不见踪影”。

2003年,中国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 在住房小康的建设方面留下了一份夺目的成绩单:1998年至2002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17.8平方米增加到近22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由22.5平方米增加到26.5平方米。”

十年前在笔者的“中国房地产十大批判”系列文章中,第一次公布所发现的“惊天秘密”:就在当时国家建设部对外宣传中国城镇居民的住房小康顺利推进、并在以平均每年人均住房面积提高1平方米的“骄人成绩”的时候,笔者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建设部自己对外公布的“官方权威数据”推算发现:中国城镇居民的人均住房水平,不仅没有提高,反而出现了大幅倒退:到2004年末,全国城镇的人均住房面积大约只有17.7平方米左右(当时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城镇常住人口为镇5.4283亿,而全国城镇存量住宅的居住面积为96.16亿平方米),比当时建设部公布的人均24.97平方米少了7.238平方米。两者之间,相差接近三分之一;同样以此推算,到2005年底,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17.714平方米(建设部公布的2005年全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6.11平方米)。这不仅表明中国城镇的住房建设已跟不上城市化的发展,而且还印证了进入“十五”以后,中国城镇居民的住房小康实际水平存在逐步下降的趋势,至少在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005年比1998年的水平下降了1.286个平方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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