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镇常住人口中人均住房面积和住房小康的标准相差甚大的事实基本被社会公认。笔者最新的研究表明:到2015年底,全国城镇的人均住房面积仅仅只有21.12平方米,连2015年底应该达到的全国城镇人均33平方米的小康住房标准的三分之二还不到。
揭示城镇居民住房小康被“超级注水”的真相,最终的目的还是为了清算全民住房小康的历史欠账。尤其是目前房地产市场的高库存,为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了契机。在住房小康的建设上,我们有过沉重的教训。尽管2002年十六大时就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为执政党在新世纪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但按计划理应在2010年就实现的全国城镇人均住房30平方米的第一阶段住房小康目标,不仅至今还未完成,而且还差距甚远。
作者:沈晓杰